發布日期 :
2019-09-24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108年9月19日桃教高字第1080082765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臺南市,家境清寒或(中)低收入戶,並就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、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學生(不含夜間部、補習學校、進修部、在職進修班、博士班或享有政
府、學校公費者),得申請本獎助學金,每戶以獎助1名為限。
三、申請期限:自本(108)年9月19日至同年10月18日止,以郵
戳為憑。
四、本案如有疑問,請逕洽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承辦人:謝先生,聯絡電話:06-2793711分機15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