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『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一至三年級組、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組』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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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19-03-12
請符合案內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,依限於108年3月27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處訓育組彙辦。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.pdf
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生獎金申請要點.pdf
申請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總表.ODT
申請書及申請說明.DOC
申請書及申請說明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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