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政府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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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18-10-02
一、本案申請資格為未享有公費之學生。
二、請符合案內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,於本(107)年11月17日前檢附相關證明表件送本處彙辦。
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金辦法、申請書、領據.pdf
新竹縣政府 函.pdf
擬辦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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