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政府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發布日期 : 2018-10-02
一、本案申請資格為未享有公費之學生。
二、請符合案內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,於本(107)年11月17日前檢附相關證明表件送本處彙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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